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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法案例【2025】336
分公司是公司的分支机构,是公司的组成部分,当分公司成为被执行人时,若其不能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有权直接追加该公司为被执行人。那么,当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的,能否直接执行其分公司财产?
案情简介
法院审理
法官说法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二款:“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直接管理的责任财产不能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债务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该法人分支机构的财产。”
注:本文转自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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