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执行案件
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建设集团与某酒店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
2020年10月,某建设集团与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某建设集团承包某酒店室内装修工程,某公司应支付装修款500余万元。因签订合同时,某酒店尚未完成注册手续,酒店老板以其名下某公司名义签订《施工合同》。装修进行中,某酒店办理完注册手续,并与某建设集团重新签订《施工合同》,装修完成后,某酒店与某建设公司办理结算,某酒店共拖欠四百余万元工程款未付。因某酒店不支付装修款,某建设集团委托我所律师办理该案。
一、扩大被执行人及被执行财产范围。
在起诉时,我所律师即考虑到后续执行问题,将某酒店、某公司、酒店老板都列为被告,后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某酒店、某公司、酒店老板都被列为被执行人,无形中扩大了被执行人及被执行财产的范围,加大了案件的执行力度。
二、深挖优质财产线索。
因酒店老板本人作为被执行人,我所律师通过查询其婚姻登记信息,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确定个人财产及共同财产范围,并通过不动产登记中心、机动车登记中心等多个财产登记部门,最终确定本案尚有可执行财产。
三、狠抓被执行人拒执行为,追究拒执刑事犯罪。
本案中,因被执行人酒店老板擅自处置了一套法院查封财产之外房产(我所律师深挖财产线索时发现),我所律师第一时间申请法院追究其拒执罪。最终,在被追究刑事犯罪的强大压力下,被执行人主动还钱,装修款全额返还,另有近百万元的利息及违约金,远超某建设集团的期望。
案例二,济南某经贸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因涉及企业改制的历史遗留问题,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拖欠300余万元拆迁补偿款,案件作出判决后,某房地产公司一直拒不支付,后济南某经贸公司委托我所律师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询,某房地产公司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近百件,终本案件几十件,该案执行难度相当大。接手案件后,我所律师经多方查证,多次到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的小区了解情况,发现有部分房产一直未办理产权变更,还有一栋单独的二层小楼尚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与其他未办理产权变更的房产混在一起未作区分。取得上述线索后,我所律师及时向法院提交该线索,并申请法院对上述房产进行拍卖。某房地产公司发现我方取得该线索后,为避免法院拍卖该栋楼,主动要求支付执行款,最终不仅本金被全部执行到位,另我方还取得几十万元的利息及迟延履行金,执行回款远超济南某经贸公司的预期。
案例三,山东某环保能源公司与日照某能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2014年6月,日照某能源公司与山东某化工公司签订沼气提纯合作合同,山东某环保能源公司对日照某能源公司在合同中的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因日照某能源公司问题拖欠山东某化工公司各项欠款共计400余万元,山东某化工公司起诉日照某能源公司及山东某环保能源公司要求支付欠款及利息,法院判决日照某能源公司支付各项欠款及利息400余万元,并判决山东某环保能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因日照某能源公司不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山东某化工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我所律师接受山东某环保能源公司委托,担任其执行阶段的代理律师。
经查,日照某能源公司已是多起案件的被执行人,财产被轮候查封了多次,山东某化工公司申请查封的日照某能源公司一套沼气提纯设备是首封。但因执行设备周期长,且同期日照某能源公司已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山东某化工公司坚持要求法院执行我方的财产,法院为减少执行周期,也考虑优先执行我方的财产。接受委托后,我所律师制定了执行方案,作为被执行人之一更大限度的为当事人减损。
考虑如我方履行连带责任后,后续追偿程序中困难重重,对日照某能源公司财产的查封只能轮候,等待其他案件处理完毕。为避免我方当事人无法实现追偿,我所律师为当事人制定了执行程序中进行债权转让的方案,经过与多方当事人、案外人及法院的沟通协调,最终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变更为我方的合作公司,我方合作公司继续成为本案查封设备的首封,该设备被拍卖后,相应款项全部支付给我方合作公司。我所律师另通过深入调查日照某能源公司的对外合作关系,为我方当事人争取到100余万元的债权,债务人通过法院将全部100余万元支付到位。至此,该案涉及的全部执行款及利息执行到位,本案执行完后,法院受理了日照某能源公司的破产申请。本案中山东某环保能源公司作为被执行人之一,我所律师通过转化思路,变被动为主动,缜密的执行策略及精准的执行力,不仅达到了为公司减损的目的,更是为公司争取到70余万元的利益,远超我方当事人的预期。
案例四,吕某某与中国四冶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吕某某承建中国四冶公司工程项目,工程完工后,中国四冶公司拖欠工程款250余万元不支付,吕某某委托我所律师代为申请强制执行。经我所律师查询,该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的案件近千件,终本案件500余件,案件执行的难度相当大。但经过我所律师细心耐心的查证,深挖财产线索,发现中国四冶公司对外承建了大量的工程,尚有大量工程款未结算。经过大量的大数据检索,并亲自至全国各地的工程发包方处调研,我所律师向法院提交了被执行人的对外债权财产线索,最终法院依据上述线索将本案全部工程款及逾期付款损失执行到位,本案的办理速度、效率及办理结果都让当事人赞不绝口,并当即与我所签订了常年法律顾问合同,并称他们需要这样一支优秀的律师团队。
案例五,王某某与湖南某外贸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
湖南某公司因国外业务需要招聘国内劳务人员,王某某与湖南某公司签订劳务协议,后王某某在国外感染疟疾,回国后治疗无效死亡,后王某某起诉湖南某公司,法院判决湖南某公司赔偿王某某家属一百余万元,王某某家属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却被告知湖南某公司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案件陷入僵局。王某某委托我所律师代为申请执行,执行中,我所律师经查询发现,湖南某公司的两位股东均为认缴出资,且在一审判决作出后,为恶意逃避债务,转让未届出资期限的股权,转让给两位无任何履行能力的股东,增加了注册资本实缴到位的风险。为此,我所律师当即向法院申请将原股东追加为被执行人,对公司不能清偿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并申请对原股东及其配偶资产采取强制措施。在一系列强有力的执行措施下,该公司股东很快联系我所律师要求支付款项,最后全部执行款执行到位,客户对该起执行案件的执行效率及结果很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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