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0日至21日,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全市政法系统同堂培训的实施意见》的部署要求,济南政法委组织,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承办全市政法系统首期同堂培训。此次培训围绕“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司法认定”、“涉财类犯罪个罪把握”、“单位犯罪疑难问题”以及“刑事司法制约监督与协作配合”等司法实务问题开展公检法司同堂培训活动。全市各政法单位从事刑事侦查、刑事审判政法干警和刑辩律师及检查机关刑检业务部门人员参加了培训。
会议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涛主持并讲话,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二级高级检察官冯兴亮针对于“刑事司法监督制约与协作配合”进行授课;省高法刑三庭庭长刘振会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司法认定”做了分析;省院第四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虞小刚对“单位犯罪疑难问题”进行深度解析;涉财类犯罪司法实践中热点、难点问题采取的“与谈会”的方式展开讨论。培训内容既有理论高度,又有实践深度,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刘纯清主任作为律师代表发表了培训感言:
第一,律师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和政法委及公检法司的领导们一起参加同堂培训,这体现了各位领导对律师工作的肯定和尊重,这也是自己感到自豪和表示感谢的地方;
第二,通过此次培训,我们理解到公检法在办理案件,特别是在一些敏感性的刑事案件过程中面临的压力,既有法律上的,也有社会上的。以后在经办类似案件的时候,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也应积极与办案人员沟通,共同形成司法的合力,这样才能使案件真正的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统一;
第三,从培训中让自己深深领会到政法委及公检法司领导超高的的理论水平、丰富的实务经验。律师可能因为办案不能集中于某一方面,相对不能就某一法律问题进行深入研究,而此次培训则督促广大律师以后要加强理论学习,熟知法律政策,积极沟通交流,努力提高自身专业素养,更好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本次同堂培训能全方位、系统性地解决办理案件中遇到的难点、痛点,比如本次培训中针对一房两卖问题、非法集资问题、拆迁补偿款等问题讨论研究,很受启发。
最后,刘主任讲到培训虽然只有两天,却收获良多,为下一阶段工作扫除困惑并积蓄力量。今后,我将继续秉持“极致专业、极致服务”理念,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
刘主任此次发言得到了在场领导的高度认可,赢得参会人员的阵阵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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