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以为证“我爱你”——婚前财产协议,让婚姻回归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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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每年公历2月14日是西方国家的传统节日情人节,如今已成为全世界著名的浪漫节日,有的男女在这一天互送礼物表达爱意,鲜花、巧克力、贺卡、红包……,也有的未婚男女选择在这一天表白、牵手或缔结婚约,街头巷尾处处散发着节日的浪漫气息。
俗话说,此生爱过,方能无悔。爱本身没有错,可是爱错了人就大错特错了。于是,情人节也成为检验另一半是否爱自己的重要节日,精心准备一首歌、一场浪漫的约会、一份精美的礼物、一个爱心红包、一份爱情保险、一份婚前财产公证……总有那么一瞬拨动心弦,让爱情与婚姻继续到底。
案例分析:
采臣(化名)是一家公司总经理,父母是家族企业创始人,家族财力厚实,他事业上顺风顺水,直到今年,终于觅得良人。采臣对小倩(化名)一见钟情,再见倾心,希望早日完婚,但采臣父母对采臣的婚姻非常慎重,担心小倩是贪图自家财产,也担心离婚率居高不下的今天,一旦婚变给企业带来的危机;小倩家人也担心“男人有钱就变坏”,采臣将来会不会辜负小倩等等。
采臣和小倩也理解各自父母的担忧,为了证明对彼此的爱情,对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做好明确约定,既采臣打消父母的担忧又最大程序的保障小倩的权益,让双方没有任何顾虑的结婚和携手一生,双方在共同咨询律师后,决定通过签订“婚前财产协议”的方式表明心意,让爱情变得纯粹,让婚姻更有保障。
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温馨提醒:
从法律角度分析,采臣和小倩自愿签署的婚前财产协议对各自婚前财产的权属及婚前婚后的各类事项作出约定,在内容不违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是有效的。感情与金钱区别开来,也能让彼此的爱意更加纯粹和保鲜。
最美好的爱情是“我爱你”恰逢“你也爱我”。祝愿天下有情人都能得到双向奔赴的美好爱情,愿有情人终成眷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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