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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驾车撞人案查明 司机厌世作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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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时间:2008-11-13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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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本网珠海11月6日电 记者游春亮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珠海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经该市公安机关彻夜调查,11月5日发生在该市斗门区白蕉镇城东中学驾车故意撞人事件,系一起以驾车撞人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被警方击毙的犯罪嫌疑人骆某某(男,34岁,湖北随州人)因工作生活不顺,产生厌世情绪,驾车实施犯罪行为。   

珠海驾车撞人案查明 司机厌世作案

【概要描述】本网珠海11月6日电 记者游春亮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珠海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经该市公安机关彻夜调查,11月5日发生在该市斗门区白蕉镇城东中学驾车故意撞人事件,系一起以驾车撞人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被警方击毙的犯罪嫌疑人骆某某(男,34岁,湖北随州人)因工作生活不顺,产生厌世情绪,驾车实施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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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驾车故意撞人案件初步查明 

个体司机因厌世作案

  本网珠海11月6日电 记者游春亮 记者今天从广东省珠海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经该市公安机关彻夜调查,11月5日发生在该市斗门区白蕉镇城东中学驾车故意撞人事件,系一起以驾车撞人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案件,被警方击毙的犯罪嫌疑人骆某某(男,34岁,湖北随州人)因工作生活不顺,产生厌世情绪,驾车实施犯罪行为。
  

    骆某某是一名个体司机,平时言语不多、性格内向、行事偏执。今年4月,骆某某一家租住斗门某商贸城出租屋,夫妻关系紧张,经常吵架。由于近期营运生意不佳,骆某某购买了一辆假牌假证摩托车非法营运,10月22日,被斗门交警大队依法查扣摩托车和驾驶证。骆某某请人帮忙拿回车和证未果,觉得无驾照一段时间内无法营运影响生计,遂给父母和妻子写下遗书,表示不想活了。
  

    11月5日14时许,骆某某在朋友曾某的陪同下,到斗门交警大队咨询其交通违法行为如何处罚后,在回家的路上,骆某某告诉曾某想驾车到白藤湖小学撞人,曾某极力劝阻。当曾某中途打电话时发现骆某某不见了,立即到白蕉派出所报警。白蕉派出所于16时30分接报后,立即将情况上报,同时派出警力带曾某到白藤湖小学处置,但未发现骆某某。同时,斗门公安分局接报后指令路面警力加强巡逻警戒。
  

    16时45分许,犯罪嫌疑人骆某某驾驶自己的蓝色东风自卸式单排座车从住处出发,行至城东中学北门外将两名学生撞伤。一名平时在学校门口维持秩序的派出所综治队员见状跳上车试图制服犯罪嫌疑人,被其驾车甩脱在地受伤。另一名综治队员迅速用对讲机向派出所报告警情。骆某某驾车在撞击多辆汽车后,闯入学校北门,穿过校园,一路撞倒多人,从校南门驶出。接到警情后,白蕉派出所2名值班民警带领2名综治队员驾驶处警汽车前往拦截,当赶至白蕉镇鸿福路龙泉花园路段时,发现骆某某驾车迎面快速驶来,车左前方保险杠上挂有1名生死不明的男子,即用汽车堵截并喝令其停下,但犯罪嫌疑人置若罔闻,继续驾车绕过快速行进。因处警车一时无法调头,一名民警迅速跳下车,跑步追赶犯罪嫌疑人驾驶的车辆。前方是白蕉镇圩镇闹市,人员密集,路上还有很多放学学生及群众,情况万分危急。这名民警一边快速追赶一边继续喝令犯罪嫌疑人停车,但骆某某驾车仍然快速向圩镇闹市冲去。民警于是果断朝犯罪嫌疑人连开2枪,犯罪嫌疑人中弹后,车辆滑行二十余米与停靠在路边的一辆中型货车碰撞后停下,避免了更大的人员伤亡。经勘验,犯罪嫌疑人系被民警当场击毙。
  经进一步调查发现,骆某某祖父有精神病史。
  

    在此事件中,犯罪嫌疑人骆某某的行为已造成5人死亡(其中1名重伤员经抢救无效于6日凌晨3时许死亡),死者中有4名学生(2男2女)和1名学生家长(男,49岁)。19人受伤,伤者中有18名学生(8男10女)和1名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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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农工民主党山东省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民营企业家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和刑事合规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优秀律师,中国农工民主党优秀党员、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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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现执业于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工作认真、敬业,信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保守秘密。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时注重知识积累,善于总结,社会经验丰富。曾多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公司企业法务、知识产权的保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伤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纠纷等诉讼、仲裁及非诉讼相关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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