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信义兄弟” 做诚信律师——刘纯清主任在全国工商联主办的向“信义兄弟”学习活动座谈会上的讲话
- 分类:新闻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0-05-10 11:33
- 访问量:
【概要描述】为在全省工商系统中,开展“信义兄弟”学习活动,山东省工商联下发了鲁联发[2010]27号文件,组织了这次学习座谈会,向我们系统介绍了“信义兄弟”的先进事迹,并全面部署了总体的学习活动。我认为这次活动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
学“信义兄弟” 做诚信律师——刘纯清主任在全国工商联主办的向“信义兄弟”学习活动座谈会上的讲话
【概要描述】为在全省工商系统中,开展“信义兄弟”学习活动,山东省工商联下发了鲁联发[2010]27号文件,组织了这次学习座谈会,向我们系统介绍了“信义兄弟”的先进事迹,并全面部署了总体的学习活动。我认为这次活动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
- 分类:新闻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0-05-10 11:33
- 访问量:
详情
为在全省工商系统中,开展“信义兄弟”学习活动,山东省工商联下发了鲁联发[2010]27号文件,组织了这次学习座谈会,向我们系统介绍了“信义兄弟”的先进事迹,并全面部署了总体的学习活动。我认为这次活动十分必要,也十分紧迫。
“信义兄弟”薪棒相传,支付员工工资的行为,实质上是诚实守信原则的体现,彰显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的时代风貌,是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生动体现;也是饮水思源,回馈社会的表现,体现了“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理念,积极履行了社会责任,使全社会看到了中国民营企业家的精神力量和道德力量,是千万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代表和楷模。尤其是在目前,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期间,显得更为有意义。
相比之下,很多企业家往往过于追逐利益,他们不是将利益放在第一位,而是将利益凌驾于法律之上,凌驾于他人的生命健康之上。虽然企业家追逐利益无可厚非,但是这种错误的“义利”观,导致了很多社会事件,比如,某企业克扣员工工资,导致了年初的“最牛工资单”事件;又比如,有些餐饮行业,为了所谓的节约成本,购买使用“地沟油”,严重影响了用餐人员的身体健康。类似事件不断发生,引发了人们尤其是网友们的激烈反应,造成很坏的影响。因此,企业家应当自觉的摆正“义利”观,做到“义利兼顾,以义为先”:对内,按照《公司法》等法律,规范的管理企业;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合法合规的制定人事制度。对外,不仅提供合格的产品和服务,还应当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回报社会,树立良好的企业家形象。
特定到律师行业,同样应当做到诚实守信,回馈社会。尤其是在“李庄案件”之后,全社会对律师行业更加失去信心的时期。客观的说,目前律师行业确确实实存在不诚信行为,主要表现在:一是各种形式的私自收案、私自收费、私自索取当事人费用的行为;二是靠说大话收取代理费,对当事人作出不负责的“包胜诉、包放人、包无罪”等 “三包”承诺;三是在受托期间不积极开展工作,接案后既不阅卷,也不调查,开庭后马虎应付甚至不出庭;四是提供虚假证据或引诱、威胁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五是以诋毁同行、支付介绍费等方式搞不正当竞争。这些行为让很多人产生误解,认为律师就是为了钱财玩弄法律的职业,但实际上,律师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自由职业者,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贯彻者,是社会主义法治进程的推动者和执行人,是和谐社会的捍卫人。
正是本着对律师职业的正确理解,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长期贯彻实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济南市律师诚信执业行为规范(试行)》等各项法律法规;以“建信用律师所、做诚信律师”为目标,不断加强事务所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全所律师健康成长。具体而言,我所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首先,建立风险告知制度。在委托人委托律师代理时,我们会将诉讼风险告知委托人,使其经过充分考虑后,理智地的选择律师;其次,保密制度。代理工作期间以及结束后,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委托人的商业秘密、隐私,以及通过办理委托人的法律事务所了解的委托人的其他信息。一经发现有律师泄露客户的秘密的,即被开除,同时,报告司法局处理;再次,禁止虚假承诺制度。虽然现在律师市场竞争十分激烈,一些律师为了接案子,经常会给委托人做出一些承诺。但是,我所要求律师在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做专业的法律分析。另外,我所不仅会认真完成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援助案件,还会主动地根据当事人的经济情况,减少或免除律师代理费。
作为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的班长,我以身作则,不仅把 “做律师先做人”作为执业格言,将诚实守信作为职业操守来践行,还热心法律援助工作和社会公益活动,以实际行动回馈社会:积极接受历下区法律援助中心、天桥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的法律援助案件数十件,如武龙飞故意伤害案、刘荣庆死亡赔偿案、徐厚峰、李红劳动争议等案件;每当社会有需求、祖国有需要的时候,我都会毫不犹豫的伸出援助之手:2008年1月,南方遭遇罕见雪灾,积极捐款捐物;“5·12汶川大地震”后,在农工民主党组织的赈灾爱心活动中积极缴纳特殊党费五百余元;将在济南市社会主义学院学习期间的生活补助费、考察补助费等近两千元捐给了来济医疗的汶川灾区受伤人员;一年以来向济南市皮肤病防治医院的病人特别是麻风病人义务提供法律服务并向其捐款捐物达二十余次;还深入济南市市中区七贤、后龙,天桥区齐家村等社区义务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了社区和谐,荣获“2001-2006年度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等奖”。
虽然,我们做了如此多的努力,但是,在看到“信义兄弟”的感人事迹之后,仍感觉做的还不够,仍需要做更多改善的工作:首先,认真贯彻这次座谈会的精神,不仅我自己要以“信义兄弟”为榜样,我还将号召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的全体人员学习并践行座谈会精神;其次,在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上,继续将诚实守信作为首要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更加严格的要求自己以及全所律师,进一步提升律师的形象,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做出应尽的贡献;再次,在律师执业活动中,我不仅继续秉承诚信执业的理念,还将继续回馈社会,做到:非诉业务优先,防范矛盾的产生;诉讼业务并重,以防止矛盾的激化;将法律援助工作作为本所以及全体律师的重要工作,关爱困难群众,更好地服务于改善与保证民生。
总之,“信义兄弟”的感人之举不仅将根植于中华民族灵魂中的善与美的传递给我们,触动了我们的心灵,感动了全中国,感动了中华民族。但我们不能仅仅停留在感动层面上,还应当将感动转化为行动,以“信义兄弟”为榜样,将诚实守信作为我们的日常行为规范,用我们的行动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传递“信义兄弟”用生命捍卫的规范;同时,坚持“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的理念,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山东省工商联直属会员
刘纯清律师
2010年4月30日
优秀律师推荐
刘纯清律师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农工民主党山东省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民营企业家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和刑事合规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优秀律师,中国农工民主党优秀党员、先进个人。
崔强律师
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现执业于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工作认真、敬业,信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保守秘密。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时注重知识积累,善于总结,社会经验丰富。曾多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公司企业法务、知识产权的保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伤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纠纷等诉讼、仲裁及非诉讼相关的法律事务。
刘洋律师
刘洋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娴熟的执业技能和技巧,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刘律师能够熟练操作律师实务,熟练驾驭庭审现场,并能与法官、仲裁员等人员进行良好沟通,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为委托人的法律事务设计、提供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
OFFICIAL ACCOUNTS
微信二维码
微信添加咨询
ONLINE MESSAGE
在线留言
客户留言
描述:
Copyright © 2021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0017350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