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律师在企业境外上市业务中的地位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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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0-12-0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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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企业境外上市项目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中介机构以境外的为主,有的项目有境内审计机构和律师参加,有的则仅有中国律师参加,而上市保荐人和承销商均为境外机构。中国律师不可避免地承担起帮助发行人与境外中介机构沟通的工作。中国律师应该帮助发行人了解各境外中介机构的工作和责任范围、工作要求和工作方式,了解境外上市地的上市规则,境外监管机构的工作惯例和监管标准。如果彼此不够了解,可能会在具体问题上发生分歧和不配合的情形,而相互信任和尊重的工作关系对工作效率有直接的影响。
中国律师在企业境外上市业务中的地位和作用
【概要描述】企业境外上市项目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中介机构以境外的为主,有的项目有境内审计机构和律师参加,有的则仅有中国律师参加,而上市保荐人和承销商均为境外机构。中国律师不可避免地承担起帮助发行人与境外中介机构沟通的工作。中国律师应该帮助发行人了解各境外中介机构的工作和责任范围、工作要求和工作方式,了解境外上市地的上市规则,境外监管机构的工作惯例和监管标准。如果彼此不够了解,可能会在具体问题上发生分歧和不配合的情形,而相互信任和尊重的工作关系对工作效率有直接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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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律师在企业境外上市业务中的地位和任务
企业境外上市项目的一个显著特点是,中介机构以境外的为主,有的项目有境内审计机构和律师参加,有的则仅有中国律师参加,而上市保荐人和承销商均为境外机构。中国律师不可避免地承担起帮助发行人与境外中介机构沟通的工作。中国律师应该帮助发行人了解各境外中介机构的工作和责任范围、工作要求和工作方式,了解境外上市地的上市规则,境外监管机构的工作惯例和监管标准。如果彼此不够了解,可能会在具体问题上发生分歧和不配合的情形,而相互信任和尊重的工作关系对工作效率有直接的影响。
在大多数情况下,境外中介机构的工作严谨程度、工作节奏和效率远比境内公司高,发行人普遍存在如何理解他们,跟上他们的问题,如果发行人不能深刻理解这个问题,可能会把境外中介机构的正常工作要求误认为是刁难。事实上,发行人能够适应境外中介机构并与之建立有效的交流,就表明发行人已经开始初步适应国际资本市场的要求,开始懂得如何与这个市场打交道了。这对于发行人最终满足境外监管要求,赢得境外基金经理等各类投资者的投资而成功发行上市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在另一方面,境外中介机构,主要是境外律师由于不了解中国律师,也会对发行人提出一切过于严格的要求,例如签署一些不必要的文件。在这种时候,中国律师应当审慎研究境外机构的要求,准确区分所遇到的问题应当归属的范畴,如果属于中国法律问题,就应当主动提出不同意见,帮助企业减轻上市负担。
中国律师通过上述工作为境外同行创造一个坚实、良好的基础,为境外同行进一步展开工作创造条件,最终有利于发行人的上市申请尽快通过中国证监会和上市地监督机构的审查。这对发行人来讲至关重要,不仅可以节省上市费用、节约时间、在发股时机上争取主动,而且可以在监管机构处赢得宝贵的信誉。相反,上市基础出现问题则会影响各中介机构的工作,甚至造成混乱。
二、涉及中国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事项
在中国律师参与境外上市的法律过程中,通常需要出具对境内公司的尽职调查报告,该尽职调查报告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发行人设立的情况
需要律师核查验证:发行人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得到相关部门的批准;发行人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是否履行了必要程序,是否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发行人的法律地位
需要律师核查:发行人是否依法有效存续,即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核查发行人是否有终止的情形出现。
3、发起人和股东
需要律师核查:发起人或股东是否依法存续,是否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担任发起人或进行出资的资格;发行人的发起人或股东人数、住所、出资比例是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起人已投入发行人的资产的产权关系是否清晰,将上述资产投入发行人是否存在法律障碍;发起人投入发行人的资产或权利的权属证书是否已由发起人转移给发行人,是否存在法律障碍或风险。
4、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需要律师核查:发行人设立时的股权设置、股本结构是否合法有效,产权界定和确认是否存在纠纷及风险;发行人历次股权变动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起人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质押,如存在,说明质押的合法性及可能引致的风险。
5、关联交易
需要律师核查说明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存在何种关联关系;核查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是否存在重大关联交易,如存在,应说明关联交易的内容、数量、金额,以及关联交易的相对比重。上述关联交易是否公允,是否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6、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需要律师核查发行人拥有房产、土地使用权、商标、专利、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及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的情况;需要律师核查验证上述财产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说明发行人以何种方式取得上述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还需说明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需要核查发行人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限制,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需要核查发行人有无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等情况,如有,应说明租赁是否合法有效。
7、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
需要律师核查:发行人将要履行、正在履行以及虽已履行完毕但可能存在潜在纠纷的重大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是否存在潜在风险;发行人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和发行人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款、应付款是否因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发生,是否合法有效。
8、发行人的税务
需要律师核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执行的税种、税率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若发行人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等政策,该政策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发行人近年是否依法纳税,是否存在被税务部门处罚的情形。
9、发行人的环境保护和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
需要核查: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近年是否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发行人的产品是否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近年是否因违反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而受到处罚。
10、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
需要核查:发行人、发行人的主要股东、发行人的控股公司以及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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