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红歌演唱会的通知
- 分类:新闻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1-06-13 15:30
- 访问量:
【概要描述】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讴歌党的光辉历史进程,进一步加强广大律师党员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展现我市律师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和良好精神面貌,市律师协会党委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红歌演唱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红歌演唱会的通知
【概要描述】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讴歌党的光辉历史进程,进一步加强广大律师党员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展现我市律师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和良好精神面貌,市律师协会党委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红歌演唱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分类:新闻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1-06-13 15:30
- 访问量:
详情
各律师事务所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讴歌党的光辉历史进程,进一步加强广大律师党员的革命传统和理想信念教育,展现我市律师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和良好精神面貌,市律师协会党委决定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红歌演唱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律师唱红歌、永远跟党走”为主题,积极发动、组织济南律师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唱红歌活动,不断推动“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为民”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创先争优、争做泉城先锋”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努力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切实担负起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历史重任,以崭新的精神风貌迎接建党90周年。
二、节目形式
这次红歌演唱会节目形式力求丰富多彩,以革命传统歌曲为主要内容,可以采取大合唱、小合唱、歌伴舞、独唱、对唱、戏曲联唱、器乐独奏、快书等多种形式。
三、活动程序
1、选报节目。通知下发至6月15日,为各单位申报节目阶段。以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为单位,每个单位至少报送一个节目。律师较少的党支部可与其他党支部联合报送节目,参演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律师党员。市中、历下、历城、天桥、槐荫区司法局要认真组织好管辖律师的节目选报工作,确保至少1个参演节目。
2、审查筛选。6月17日-18日,为节目审查筛选阶段。筹备委员会对各单位上报的节目进行审查,综合考虑节目质量、形式、效果等因素,筛选确定参加演出的节目,并通知各单位。
3、准备演练。各单位接到参加演出的通知后,要认真准备、精心排练,确保参演节目效果。要积极为参演律师创造条件,提供练习场所,统一着装,必要时请专业人员进行辅导,提高节目质量。
4、演唱红歌。工作准备就绪后,全体参演人员以优秀的节目水平、优异的工作成绩和饱满的精神风貌进行演出,向党的生日献礼,展现律师队伍的风采。
四、组织实施
1、要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红歌演唱会活动,把它作为纪念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和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业为民”主题教育的重要活动,作为展示律师工作成绩、提升行业形象的重要机遇,以高度的责任感和负责态度,认真组织、精心筹备,积极发动组织广大律师参加。
2、要认真准备节目。此次红歌演唱会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单位务必认真准备,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要认真选报节目,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根据支部实际精心挑选节目,确保把最优秀的节目推荐上来。要认真排练节目,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人员进行排练,力求在最短时间最大限度地提升节目效果。各律师事务所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及时给予人财物上的支持。
3、要正确处理业务工作和演唱红歌的关系。当前正值律师业务繁忙时期,各单位要正确处理律师开展业务工作和演唱红歌的关系,做好沟通协调工作,确保工作、演唱两不误、相互促进,以良好的工作状态和饱满的精神面貌投入到唱红歌中,以唱红歌中激发出来的热情和激情化作工作的动力,推动业务发展。
五、时间地点
定于7月1日前举行红歌演唱会,具体时间、地点确定后另行通知。
六、组织领导
为确保红歌演唱会顺利进行,市律师协会党委成立专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筹备、排练、演出及相关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栗端常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市律师协会会长、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王民生同志担任,成员包括:侯启福、杜鹃、李伟、黄利群、高宇。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律师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孙黎明,联系电话:87028600。
上一个:
关于举办青年律师论坛的通知
下一个:
关于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统保的续保通知
上一个:
关于举办青年律师论坛的通知
下一个:
关于律师执业责任保险统保的续保通知
优秀律师推荐
刘纯清律师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农工民主党山东省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民营企业家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和刑事合规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优秀律师,中国农工民主党优秀党员、先进个人。
崔强律师
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现执业于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工作认真、敬业,信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保守秘密。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时注重知识积累,善于总结,社会经验丰富。曾多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公司企业法务、知识产权的保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伤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纠纷等诉讼、仲裁及非诉讼相关的法律事务。
刘洋律师
刘洋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娴熟的执业技能和技巧,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刘律师能够熟练操作律师实务,熟练驾驭庭审现场,并能与法官、仲裁员等人员进行良好沟通,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为委托人的法律事务设计、提供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
OFFICIAL ACCOUNTS
微信二维码
微信添加咨询
ONLINE MESSAGE
在线留言
客户留言
描述:
Copyright © 2021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鲁ICP备10017350号-1 网站建设:中企动力 济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