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举办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 分类:新闻动态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1-06-20 15:29
- 访问量:
【概要描述】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决定,于7月下旬举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举办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概要描述】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决定,于7月下旬举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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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经研究决定,于7月下旬举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人员
时间:7月18日下午报到,19日至22日培训。
地点:中鲁大厦(济南市历山路76号)。
参加人员: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并在2011年6月30日前通过点睛网络培训,拟申请《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或《律师执业证》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考试
本次培训内容包括:律师管理与自治、《律师法》解读、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公司法律实务、刑事辩护实务、民事法律实务、礼仪讲座。授课结束后进行考试。
参加培训人员应提前自学由全国律协编印的《律师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基本素养》、《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上下册)。此内容一并列入考试范围。(注:学员可向往年实习人员借阅,或自行购买)
经研究决定,于7月下旬举行申请律师执业实习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人员
时间:7月18日下午报到,19日至22日培训。
地点:中鲁大厦(济南市历山路76号)。
参加人员:已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并在2011年6月30日前通过点睛网络培训,拟申请《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或《律师执业证》人员。
二、培训内容及考试
本次培训内容包括:律师管理与自治、《律师法》解读、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公司法律实务、刑事辩护实务、民事法律实务、礼仪讲座。授课结束后进行考试。
参加培训人员应提前自学由全国律协编印的《律师职业道德与职业纪律规范》、《律师执业基本素养》、《律师执业基本技能》(上下册)。此内容一并列入考试范围。(注:学员可向往年实习人员借阅,或自行购买)
三、报名须知
1、报名参加本次集中培训者需提交实习证;
2、参加集中培训人员名单编号请登录市律协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以方便现场报名;(注:人员名单编号请于7月5日后查询)
四、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人员每人交纳培训费120元(用于教师讲课费、场地租赁费、资料费、学习用品费等);
联 系 人:徐芹
电 话:0531-87028607
济南市律师协会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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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贺刘纯清主任荣任刑辩专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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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青年律师论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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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纯清律师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农工民主党山东省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民营企业家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和刑事合规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优秀律师,中国农工民主党优秀党员、先进个人。


崔强律师
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现执业于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工作认真、敬业,信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保守秘密。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时注重知识积累,善于总结,社会经验丰富。曾多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公司企业法务、知识产权的保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伤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纠纷等诉讼、仲裁及非诉讼相关的法律事务。


刘洋律师
刘洋律师拥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娴熟的执业技能和技巧,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良好的律师职业道德。刘律师能够熟练操作律师实务,熟练驾驭庭审现场,并能与法官、仲裁员等人员进行良好沟通,能够根据实际情况为委托人的法律事务设计、提供最佳的法律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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