祝贺我所刘纯清主任参加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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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1-08-01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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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于2011年7月30日在济南市军悦大酒店隆重召开,我所刘纯清主任作为省律协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会议由副主任孟凡胡主持,主任孙瑞玺致辞并发表讲话。
祝贺我所刘纯清主任参加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
【概要描述】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于2011年7月30日在济南市军悦大酒店隆重召开,我所刘纯清主任作为省律协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会议由副主任孟凡胡主持,主任孙瑞玺致辞并发表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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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会成员合影留念
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全体会议,于2011年7月30日在济南市军悦大酒店隆重召开,我所刘纯清主任作为省律协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委员积极出席。会议由副主任孟凡胡主持,主任孙瑞玺致辞并发表讲话。
会议传达了《齐延安同志在山东省律师协会工作动员大会上的讲话》中的重要意见:在新一届省律协“两专”委员会成立之际,为了充分发挥律师协会行业自律作用,更好的推动我省律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齐延安同志就“两专”职责方面发表了以下四点重要意见:一、讲大局,确保律师行业正确的发展方向。二、打基础,加强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三、抓重点,做好律师最关心的工作。四、有作为,强化主人翁意识和作用。
会议还传达了《山东省律师协会2011年工作要点》的工作指导思想,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优化律师执业环境,实现全省律师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和工作要点,即:一、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教育,确保律师行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本会工作规范化建设;三、组建两专委员,全面开展本会工作。
同时,会议还传达了《山东省律师协会——鲁律协【2011】11号<关于公布山东省律师协会七届理事会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及组成人员的通知>》、《山东省律师协会——鲁律协【2011】13号<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专门和专业委员会工作流程管理的通知>》,公布了《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名单》和《山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
我所刘纯清主任发表精彩讲话
为了规范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程序,保障高效有序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的发挥新一届省律协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的研究、指导作用,会议组织学习了《山东省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规则》、《山东省律师协会关于加强专门和专业委员会工作流程管理的通知》和《山东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会议同时解读了孙瑞玺主任委员与苏波会长签署的《山东省律师协会2011年度履职评价卡》的内容。为更好的建立健全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的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有效开展和推进本业务委员会的工作,各委员热烈讨论、发言并表决通过了副主任孟凡胡宣读了主任会议拟定的《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关于成立四个工作小组法人决定》,和《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关于聘请专家顾问的决定》。在拟订的四小组名单中,我所刘纯清主任积极加入了负责会议召开准备工作以及律协办理的培训业务等事项的会务组。同时与会人员全体表决通过了关于聘请北大著名学者陈瑞华等四位教授为专家顾问的决定。最后,会议讨论了《关于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关系的规定》(草案代拟稿),通报了北京点睛政法网络学堂(点睛网)于2011年8月13日—14日在青岛市举办“刑事与公司法及企业上市律师业务高级研修班”的报名情况。
最后,大会由孙瑞玺主任进行了总结。会议在祥和热烈的合影留念中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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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纯清主任应邀参加招商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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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瘦肉精”案最高死缓量刑罚当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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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纯清律师
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农工民主党山东省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民营企业家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和刑事合规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优秀律师,中国农工民主党优秀党员、先进个人。
崔强律师
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现执业于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工作认真、敬业,信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保守秘密。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时注重知识积累,善于总结,社会经验丰富。曾多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公司企业法务、知识产权的保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伤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纠纷等诉讼、仲裁及非诉讼相关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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