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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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1-06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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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2011年12月31日,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召开了总结大会。 在过去的2011年,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服务为民的经营模式,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为主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创新形式丰富法治实践、在弘扬法治精神上狠下工夫,形成了具有山东明湖律师业务特色。
2011年工作总结
【概要描述】2011年12月31日,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全体人员召开了总结大会。
在过去的2011年,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认真学习和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服务为民的经营模式,以“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文化为主题,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创新形式丰富法治实践、在弘扬法治精神上狠下工夫,形成了具有山东明湖律师业务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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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市场宣传与案源开拓
为了扩大山东明湖律师所的影响力和宣传力度。刘纯清主任在省妇联举办的全省妇女维权“12338接线员培训”中,做了精彩演讲,给妇女上了一堂生动别致的法治课。鼓励全省妇女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参加了《生活日报》在泉城广场举行的“暨创刊14周年‘感恩读者日’活动”;参加了省妇联在槐荫广场新世界花园举办的“心系女性-依法维权,关爱女性”系列宣传活动启动仪式;积极响应省妇联提出的“关于做好‘三八节’妇女维权周活动”的口号,在洪楼银座店开展“关爱女性”法律咨询活动,面对面解决广大女性市民最关心最直接的民生问题;还参加了天桥区妇联举办的“优秀家庭暨巾帼志愿服务活动”启动仪式,为广大市民遇到的法律问题提出了有效建议。
山东明湖律师所与多家广告公司合作,在固定的所属区域范围内刊发广告,覆盖面占大半个济南市。同时为了尽快建立本所的客户群,并为客户群搭建结识的平台,本所定期维护自己的网站。建网站的目的在于对向公众传递本所的业务范围及特长,以使法律服务需求群体能在寻求法律服务时能够有针对性的作出选择.制定了相应的营销方案及推广策略,同时根据业务开展情况及时改变策略,当事人需要什么样的服务,律所根据其要求满足他们。
二、获得的荣誉
荣誉对每个人本身来讲是激励、是鞭策,是迈向更高一层的基石,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于2011年年初获得了省妇联、省综治委、授予的“山东省优秀妇女维权岗”、表彰多年来从事妇女维权工作所做出的突出贡献。在今后的妇女权益保护工作中继续发挥在妇女维权领域内的专长,为全省妇女排忧解难。
三、与境外律师事务所合作
2011年1月25日,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与香港戴思华-麦家荣律师事务驻济南办事处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在金融、证券、重组、并购、投融资、境内、境外上市等业务领域开展广泛深入的合作。随着律所特色业务的展开,双方合作前景广阔。
四、2011年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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