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年人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护
- 分类:妇女维权
- 作者: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2-02-14 14:16
- 访问量:
【概要描述】如果两人无其他关于婚姻关系、分手后如何处理财产的文字协议,这种情况下,石老太不应该要求分割杜先生在共同生活前的个人财产,也无权向杜先生索要生活费。建议石老太与杜先生协商解决此问题,不要强行索要。
老年人未婚同居是否受法律保护
【概要描述】如果两人无其他关于婚姻关系、分手后如何处理财产的文字协议,这种情况下,石老太不应该要求分割杜先生在共同生活前的个人财产,也无权向杜先生索要生活费。建议石老太与杜先生协商解决此问题,不要强行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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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83岁的杜先生10年前老伴因病去世,经人介绍,杜先生认识了某村石姓老太。两人见面后均对对方表示满意,随后石老太搬到杜先生家,在举办婚宴后共同生活。10年间,由于石老太无任何经济收入,两位老人的日常开销都是靠杜先生的退休金维持,日子过得平静安逸。去年9月至12月,石老太多次因病住院,杜先生承担了一切治疗费用,期间,两位老人多次因医药费问题发生争执。
今年1月初,石老太病好出院,杜先生提出两人分开,不再共同生活。石老太同意,但要求分割财产,并额外索要5万元生活费,因为10年间,她一直在照顾杜先生的生活起居。杜先生则表示,两人共同生活期间没有领取结婚证,生活上更是互相照顾,石老太离开时不应有财产方面的要求。两人就此事一直协商未果。那么,杜先生与石老太的关系是否属于夫妻关系?石老太是否可以要求分割财产并索要所谓的生活费呢?
刘律师解析:
如果杜先生与石老太确系没有领取结婚证,那他们的关系就不是正常的婚姻关系,并且严格意义上讲是属于非法同居,不适用《婚姻法》的相应条款。
如果两人无其他关于婚姻关系、分手后如何处理财产的文字协议,这种情况下,石老太不应该要求分割杜先生在共同生活前的个人财产,也无权向杜先生索要生活费。建议石老太与杜先生协商解决此问题,不要强行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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