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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经公证并不自然解除婚姻关系

  • 分类:妇女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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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1-08-26 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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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李某与刘某于2010年7月登记结婚,由于草率成婚、性格不合,双方都想解除这桩痛苦的婚姻。今年5月,俩人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到当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离婚协议经公证后婚姻关系是否就自然解除? 

离婚协议经公证并不自然解除婚姻关系

【概要描述】 李某与刘某于2010年7月登记结婚,由于草率成婚、性格不合,双方都想解除这桩痛苦的婚姻。今年5月,俩人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到当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离婚协议经公证后婚姻关系是否就自然解除? 

  • 分类:妇女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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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李某与刘某于2010年7月登记结婚,由于草率成婚、性格不合,双方都想解除这桩痛苦的婚姻。今年5月,俩人签订了离婚协议并到当地公证处进行了公证。离婚协议经公证后婚姻关系是否就自然解除? 
律师分析: 
      根据公证法的规定,就离婚协议来看,同一时间签订的两份不同的离婚协议,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比没有经过公证的离婚协议,更具有证据效力和法律效力,更能证明当事人双方对离婚的相关意思表示。但这并不是说离婚协议经过公证,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就自然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分别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目前,我国公民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只有两种:一为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二为法院判决或调解离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双方达成离婚合意的,由法院调解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如有证据证实双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则由法院判决离婚。目前我国除了这两种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除非其中一方死亡,婚姻关系自然终止,并不存在其他解除婚姻关系的途径。李某与刘某签订了离婚协议后,还应当到婚姻登记相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将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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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农工民主党山东省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民营企业家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和刑事合规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优秀律师,中国农工民主党优秀党员、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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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现执业于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工作认真、敬业,信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保守秘密。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时注重知识积累,善于总结,社会经验丰富。曾多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公司企业法务、知识产权的保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伤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纠纷等诉讼、仲裁及非诉讼相关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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