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湖案例:丈夫隐瞒病情并对妻子施暴,妻子该怎样维权
- 分类: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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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 发布时间:2013-04-22 1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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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听了明湖律师的分析,孙某某对胜诉有了信心。2011年11月22日,该案由孙某某做为原告上诉,历下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最终,法院裁定,准许原告孙某某与被告许某离婚,两人婚生女由原告孙某某抚养。
明湖案例:丈夫隐瞒病情并对妻子施暴,妻子该怎样维权
【概要描述】听了明湖律师的分析,孙某某对胜诉有了信心。2011年11月22日,该案由孙某某做为原告上诉,历下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最终,法院裁定,准许原告孙某某与被告许某离婚,两人婚生女由原告孙某某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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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语:
孙某某与许某登记结婚后,两人性格不合,经常争吵,而且女方发现男方有隐瞒精神病史且有家暴倾向,导致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曾两次上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均判决不准。孙某某无奈,只能求助于省妇联。
案情简介:
2003年8月4日,孙某某与许某登记结婚,2004年5月,两人生育一女。由于婚前孙某某对许某了解不够,婚后才发现两人性格严重不合,经常为了些琐碎小事争吵,而且许某经常殴打她,更重要的,孙某某还发现许某有精神病史,但无论是在交往时还是婚后,都没有跟她说明,这个发现,让两人的感情彻底破裂。2007年12月,再一次遭受无故殴打的孙某某终于不堪忍受,离家出走,为了能使自己的孩子有个良好的成长环境,也让自己远离家暴的伤害,她决定对许某起诉离婚。2008年6月、2009年6月,孙 某某两次向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但法院并未支持她的请求。万般无奈之下,孙某某向省妇联求助,省妇联指派明湖律师事务所办理此案。
在详细了解案情之后,明湖律师对孙某某的遭遇表示了同情,同时认为孙某某请求离婚的诉求,有事实依据也有法律依据。
首先,受援人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
第一、两人长期分居。两人在2003年5月经人介绍认识后,同年8月登记结婚,婚前受援人对许某了解不够,仓促结婚,婚后发现双方性格不合,许某多次殴打受援人,受援人不堪忍受,在2007年再一次受到无故殴打之后离家出走,现在已经分居三年半,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两人之间的感情早已完全彻底破裂。
第二、许某婚前隐瞒精神病史,且婚后久治不愈。在婚前受援人和许某交往时,许某有意隐瞒自己的精神病史,一直没有跟受援人说明情况。根据证据表明,许某在1994年就开始出现精神异常,在婚后出现精神异常后,也先后在山东精神卫生中心、济宁市精神病院防治医院、肥城矿业集团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至今没有治愈,仍在医院治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三条: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久治不愈,或者婚前已经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
第三、受援人两人已经长期无任何交流,无任何和好的可能。在2007年离家出走之后,受援人曾于2008年6月和2009年6月两次向历下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婚姻,但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之后,受援人无法接受该判决,精神恍惚,经常整夜失眠,身心健康受到极大的损害。明湖律师分析后认为,双方已经无再和好的可能性,继续生活也不利于受援人的身心健康。
其次,两人的女儿需要一个健康的生长环境。
因为许某患有精神病,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宜于女儿共同生活。加上现在还在住院,也没有收入来源,明湖律师认为,由受援人抚养孩子,更有利于给孩子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听了明湖律师的分析,孙某某对胜诉有了信心。2011年11月22日,该案由孙某某做为原告上诉,历下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审理。最终,法院裁定,准许原告孙某某与被告许某离婚,两人婚生女由原告孙某某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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