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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沉迷网聊 丈夫起诉离婚

  • 分类: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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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来源:
  • 发布时间:2013-01-09 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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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基础较好,婚后夫妻关系尚可,虽双方因家庭琐事偶有争吵,但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经调解,今后双方互谅互让,互相关心、照顾,互相扶持,夫妻感情是可以和好如初的。法院一审审结此案,判决原告刘小至诉被告万花菊离婚,不予准许。

妻子沉迷网聊 丈夫起诉离婚

【概要描述】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基础较好,婚后夫妻关系尚可,虽双方因家庭琐事偶有争吵,但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经调解,今后双方互谅互让,互相关心、照顾,互相扶持,夫妻感情是可以和好如初的。法院一审审结此案,判决原告刘小至诉被告万花菊离婚,不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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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4岁的男子刘小至与小自己25岁的万花菊结婚,典型的老夫配少妻,可是俩人结婚不久后,因妻子经常上网聊天到深夜,而且对丈夫态度冷漠,丈夫不能忍受,把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
  现年54岁的刘小至2009年10月经人介绍,认识了小自已25岁的万花菊,2011年2月22日两人登记结婚,且双方都是再婚。2011年4月4日生下一女。婚前刘小至、万花菊感情较好,婚后因家庭琐事偶有争吵。现刘小至以双方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要求离婚。

  法庭上,刘小至诉称,双方婚前缺乏了解,婚后发现性格不合。万花菊经常上网聊天到深夜,对自己态度冷漠,且有暴力行为,致使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无法共同生活。为此,诉至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基础较好,婚后夫妻关系尚可,虽双方因家庭琐事偶有争吵,但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经调解,今后双方互谅互让,互相关心、照顾,互相扶持,夫妻感情是可以和好如初的。法院一审审结此案,判决原告刘小至诉被告万花菊离婚,不予准许。(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吴云陶然 记者 汪清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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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农工民主党山东省委员会社会与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山东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山东省民营企业家协会理事,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业务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和刑事合规业务委员会副主任,济南市优秀律师,中国农工民主党优秀党员、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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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于中国石油大学,现执业于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 工作认真、敬业,信奉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保守秘密。善于用法律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平时注重知识积累,善于总结,社会经验丰富。曾多年担任企业法律顾问,擅长办理公司企业法务、知识产权的保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交通事故纠纷、伤害赔偿、劳动争议、婚姻纠纷等诉讼、仲裁及非诉讼相关的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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