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所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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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0-02-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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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总部位于泉城济南,业务地域立足山东辐射全国,是一家以公司法律事务、刑事法律事务、公益维权法律事务为主要特色的综合性律师事务所。本所经山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由多名资深律师采用国际通行的机制组建,为国内外客户提供高效专业、诚信稳妥的法律服务。
(一)高素质的人才队伍
律所现有20余名执业律师,他们年富力强,出身于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山东大学等名牌大学法学院系。他们熟谙法律,精通外语,理论功底深厚,有着丰富的律师实务经验和娴熟的办案技巧,承办过大量在省内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和法律项目。
(二)完善的机构设置
律所根据当事人的法律需求,推行“公司化运作、专业化分工、规范化管理”的运作模式,形成利益、资源、管理和目标相统一的整体。按照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和律师的专长设立了公司法务部、建筑房地产部、知识产权部、诉讼与仲裁部、刑辩部、民生业务部、妇女维权部和政策研究室等专业部室,在工作中相互协作,发扬团队精神和整体优势,可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全面、迅捷的服务。律所还成立了市场业务部,使我所律师专心于律师业务的研究工作,从而更加有利于我所律师的专业化建设。
(三)现代化的办公保障体系
律所拥有便利的交通条件,现代化的办公设备,可为客户提供及时、有效、连续、准确的服务。设有专门的法律资料室和专职资料员,及时搜集国内外法律、经济、社会等方面的最新信息,高度关注社会热点问题。
(四)良好的社会信誉
律所竭诚为当事人提供合法可行的高水准法律解决方案,在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诚信稳妥的法律服务的同时积极致力于社会公益,得到了当事人和社会的高度认可和好评。2010年以来,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先后获得了济南市人民政府授予的“济南市服务名牌单位”、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授予的“山东民营企业公益之星”、山东省综治办省妇联授予的“山东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山东省优秀妇女维权示范站”、“山东省优秀妇女维权岗”、济南市妇联及济南市综治办授予的“济南市妇女维权服务示范站”称号、农工党山东省委授予的农工党山东省首家“法律援助服务基地”称号等荣誉称号。2011年,律所以其良好的社会信誉成为济南唯一一家外资律师事务所,香港戴思华、麦家荣律师事务所驻济南代表处的战略合作伙伴,实现了合作共赢。2015年9月,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与济南高新区总工会合作,成为高新区总工会的专家法律顾问团,为高新区总工会、下属各级工会及工会员工提供法律服务。2017年2月28日,全国妇联为了表彰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所做的贡献,授予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2017年5月,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律师协会授予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全市十佳公益律师事务所”荣誉称号。
本所主任刘纯清,高级律师,秉承“做律师先做人”、“让法律为客户创造价值、伴随客户一同成长”等理念,办理多起在全省乃至全国均有影响的大案要案,多次被省市司法机关、律师协会授予“优秀律师”、“新长征突击手”、 “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等光荣称号。并借鉴国内外律所的先进管理经验,致力于事务所的专业化、现代化定位,引领山东明湖律师事务所迅速地发展壮大。
当事人利益最大化始终是我们的努力方向;及时、高效、创新、共赢则是我们信守的基本原则;竭诚为社会各界提供高标准的法律服务是我们的一贯承诺。我们坚信,有了您的信任与配合,通过律所全体同仁的不懈努力,我们将携手并进、共创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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